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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转发!河间解除限行!

2020-12-07 15:38:56 来源:河间周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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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III级应急

响应的通知

 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市直有关部门:

按照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沧气领办〔2020〕162号)通知要求。经河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,决定于12月7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,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。

 

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20年12月7日


来源:河间周报
责任编辑:吕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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